来源:贵阳正宇铁路医院
其实根据不很大程度上统计,大多数人都是患有轻微强迫症的,只不过表现的并不会十分的较好,也不至于到了需要进行治疗的地步,只要自己能够在心理和行为上能够进行调控,是不会对我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的。
病根
强迫症的病根复杂、尚无定论,目前认为主要与心理社会、个性、遗传及神经-内分泌等要素有关。
许多研究表明患者在首次发病时常遭受过一些不良生活事件,如人际关系焦虑、婚姻遇到考验、学习工作受挫等等。强迫症患者个性中或多或少存在追求完美、对自己和他人高标准严要求的倾向,有一部分患者病前即有强迫型人格,表现为过分的谨小慎微、责任感过强、希望凡事都能尽善尽美,因而在处理不良生活事件时缺乏弹性,表现得难以适应。患者内心所经历的矛盾、焦虑较后只能通过强迫性的表现表达出来。
另外,近年来大量研究发现强迫症的发病可能存在一定遗传倾向,在神经-内分泌方面也存在功能紊乱,造成诸如5-羟色胺、多巴胺等神经递质失衡,无法正常发挥其生理功能。
临床表现
强迫症的表现主要可归纳为强迫思维和强迫行为。
强迫思维又可以分为强迫观念、强迫情绪及强迫意向。内容多种多样,如反复怀疑门窗是否关紧,碰到脏的东西会不会得病,太阳为什么从东边升起西边落下,站在阳台上就有往下跳的冲动等。强迫行为往往是为了减轻强迫思维产生的焦虑而不得不采取的行动,患者明知是不合理的,但不得不做,比如患者有怀疑门窗是否关紧的想法,相应的就会去反复检查门窗确保安全;碰到脏东西怕得病的患者就会反复洗手以保持干净。一些病程迁延的患者由于经常重复某些动作,久而久之形成了某种程序,比如洗手时一定要从指尖开始洗,连续不断洗到手腕,如果顺序反了或是中间被打断了就要重新开始洗,为此常耗费大量时间,痛苦不堪。
强迫表现具有以下特点:
1.是患者自己的思维或冲动,而不是外界强加的。
2.必须至少有一种思想或动作仍在被患者徒劳地加以抵制,即使患者已不再对其他表现加以抵制。
3.实施动作的想法本身会令患者感到不快(单纯为舒缓焦虑或焦虑不视为真正意义上的愉快),但如果不实施就会产生极大的焦虑。
4.想法或冲动总是令人不快地反复出现。
通过上面的描述我们不难看出,强迫症的发病根素其实是非常多的,可能在平时我们没有办法自行的进行判断,但是却可以根据自己在生活和工作中的表现来判断自己是否患有强迫症,然后到医院由医生进行专业的检查和诊断确定发病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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